刑事证据是判决案件的重要依据,而如何确定证据是否真实有效,是刑事审判的关键。刑事证据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
一、刑事证据的种类
刑事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其中,物证是指案件现场或者犯罪嫌疑人身上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如血迹、指纹等;书证是指与案件有关的书面材料,如合同、银行账单等;证人证言是指对案件相关情况提供证言的人的陈述;鉴定结论是指专门机构或者人员对物证、书证、技术问题等提出的结论;视听资料则是指视频、音频等。
二、刑事证据的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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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原则。证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能有伪造、篡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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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原则。证据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获得的,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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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原则。证据必须充分、具有说服力,不能有遗漏或者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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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原则。证据必须综合考虑,不能片面看待某一证据,而忽略其他证据。
三、刑事证据的确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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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侦查机关根据案件需要,对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进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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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鉴定。对于物证、书证等需要鉴定的证据,需要由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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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审查。法院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证据是否符合真实、合法、充分、综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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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质证。在庭审中,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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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认定。法院根据证据的真实、合法、充分、综合等原则,对证据进行认定。
四、刑事证据的效力
证据的效力取决于证据的真实、合法、充分、综合等原则。如果证据真实、合法、充分、综合,则证据具有说服力,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证据存在瑕疵或者不足,则需要进一步审查、质证等。
总之,刑事证据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只有在证据真实、合法、充分、综合等方面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