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无论是罪犯被起诉还是其它相关人员涉及到某个事件都需要通过合法渠道收集证据并进行分析、鉴定等多方面工作。
其中最为重要和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就是“关键证据”。这些证明了案情真相或者能够直接指向罪犯身份、行动轨迹等信息。比如DNA检测结果,在很多强制措施下获得而且十分准确可靠,因此在审理过程中受到普遍认可;再比如现场监控录像,在公共区域内安装摄像头可以有效地帮助调查单位确定嫌疑人以及后续路线反溯,并且也属于不容易被篡改修改的物理实体。
除此之外,“间接”、“次要”的伏笔式找出同样不能忽视:例如某位目击者提供了一个看上去毫不起眼但却与整体时间顺序完全吻合(或恰好发生变化)、呈现出特殊模式/频率/形态节奏感触碰点神秘感致使别无他处推导打开突围口;亦可能由两种甚至更多以上前述类型构成复杂交错网格——虽然单纵横难见端倪但若用正确方法加以拆解补充则会大幅提高依赖度和效果量级(当然对应风险趋势自增)……
总之从判断是否存在“关键性”,我们必须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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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物品 / 路径 / 操作手段是否唤醒你心底深处那股「想抓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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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清晰辨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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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条件下才算达到 “枢纽节点” 的标准?
只有经过科学评价并符合规范流程采取适当方式处理后所获取资料才能够成为司法领域里面正式使用认可对象,并给予权威机构做进一步参考利用。(注:“权威机构”的定义包含国家政府部门、第三方专业公司组织)
如果没有这些核心数据支撑,则会造成失误影响司法公正,同时也会损害社会民众对于司法系统运转稳健与高效良治基础设施数字化档案管理水平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