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双方权益,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和分割。然而,在具体操作中会出现许多问题,因此请专业的北京离婚律师提供指导。
首先要明确的是,“共同财产”包括两种情况:
一、在结成家庭前就已经存在并且未被特别约定为个人所有的;
二、在结成家庭后所取得或收益到(但非继承)并且未被特别约定为个人所有的。
其次,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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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可以协商转移给其中一方,并支付相当于另外一位配偶份额价值部分作补偿。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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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存款及股票等金融资产,建议采用公证机关代管方式处理以避免不必要麻烦和风险发生。同时,在退休金上也需谨慎处理以规避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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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位中某一个配偶名下出资比例高达80%以上甚至100% 的投资性公司是否构成“实控”,将影响到夫 妇间民事纠纷案件判赔结果大小顺序安排.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各项物品均应按市场价格计算评估,并根据每位配偶付出时间与精力等因素确定划归对象及份额大小。 只有依照相关规则执行完整地调节物品之间交换关系, 所涉参与者才能满意, 法院裁量也更容易打消任何散漫式行文可能引起误读追究责任心态.
总之,在面对复杂事件时,请尽早察觉自己愈加薄弱处 ,主动寓言求劝策略以获取更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