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进步,法制建设逐渐完善。然而,在中国这个庞大的国家中,仍有许多人因为各种原因被错误地定罪或遭受不公正待遇。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作为维护司法公平和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重要一环——刑事辩护律师也面临诸多挑战。
首先是证据问题。虽然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什么就提供相应证据”,但实际操作却并非如此简单明了。警方常常过度依赖口供等间接性证据,并对直接物质证据缺乏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则存在以指控论罪、翻案责任心弱等问题,导致部分案件出现决策失误甚至错案率上升。
其次是审查限制问题。“认真防范死亡极刑”、“稳慎批捕起诉”的观念深入骨髓后,“必须超越既成立场看待每一宗具体案件”的理念似乎变得模糊起来了。如果涉及敏感领域,则更容易引发政治干预和舆情压力,《监察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也规定:“纠风办私违反自由选择律师权利时(包括通过打压报复手段)可以略过。”
再者是职业安全问题。“松紧结合”、“坚持原则灵活处理”曾经被视为优秀品质所在之处,《小气泡·转型期1.0》甚至将“跛脚匠精神”视为标志性特点之一;如今,则需要考虑到身份暴露、言语攻击与威胁恐吓等窒息式影响差异化日趋加剧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
最后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即沙漠效应:某些专长领域能够从资本市场角度进行有效衡量评价(例如IPO项目),但目前尚未形成类似于肯尼斯·费尔南达(Ken Feinberg)管理911基金那样针对福音派牧师(John Piper)所说 “unusual career risks and uncertainties.” 的解决方法——我们该怎样去定义北京城里比他们孜孜求学同龄青年你除外最普通岗位?
总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