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当出现损害行为时,被告方可能会面临两种不同的责任形式:一种是无过错责任、另一种则是有过错责任。
所谓“无过错”,指的就是因素或者原因与被告人没有关系。比如说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等情况下对于业主而言,则不存在赔偿之类的问题。但这样并非所有时间都会适用到,在大多数案件之中还要考虑到是否存在明显疏忽或违反规定等行为。
具体来说,“有 过失 ”表示负有某项义务却未能尽职尽力地去执行以致产生了损害结果,并从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而 “ 无 过失 ” 则意味着即便该义务怎么去完成也不能避免发生此次事件导致损坏和伤亡等结果 。例如一个店铺如果经营期间发生火灾,由于其采取安全措施得当(包括防火材料使用合理)、设备细节检查完善及员工培训专业化程度高),那么他们就可以获得" 无 过失 " 的判断结论.
总之,在处理民事诉讼程序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权把握 , 就算我们作为普通公民也需要知道相关常见条文粗略范围 , 才更好地保障我们自身利益同时加强社会风气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