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以涉嫌犯罪对某企业高管进行了取保候审。这一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也再次凸显了我国司法体系中“打虎拍蝇”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在中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下,“取保候审”是指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为可能有重大责任、影响较大但又非必要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强制措施之前所实行的预先监视管理措施。
从整个程序来看,在被宣布“被批捕”的情况下没有接到逮捕令,则可以由其自己按时赴约,并提供相应证据作为考量;但如果违背规定未到场而且理由不充分,则需要警方介入并将他带回派出所等地待处理。同时,在此期间还需向区县属政府报备相关信息,并经常与当事人联系查询是否存在变动情形。
笔者认为,无论是对于普通百姓还是高级别官员及商界精英来说,都应该遵纪守法、恭敬执行司法部门颁布命令。毋庸置言,“上面压力山大”, “权贵特殊”,更不能成为干预甚至悖离司法内核使命主义基础原则之源头。“饱暖思淡愿天堂舒服睡”的奢望终究随风而去!
总结起来, 取保候审既符合现代国家治理标准, 更能够促进社会各方面良性运转 , 在全球化竞争加剧与多元文化交流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