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0日,一则新闻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因涉嫌犯罪被北京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的知名主持人陈思诚已于当天下午获得了取保候审。这个消息不仅引起了公众对于该案件本身的关注,更让大家重新认识到现今中国法治建设所创造出来的成果。
首先,在过去那种缺乏规范和程序性约束、容易产生随意执法以及司法冤假错案等问题比较突出时期里,像是“北京市长孟庆丰接受调查”、“原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江绵恒被逐出党籍”,或者说类似贾跃亭、钟睒睢等多位曾经备受社会关注度极高成功商业人士遭遇非常态化打压事件屡见报端。但自2013年以后,“依纪依规全面从严治党”的口号开始深入推进实践,并将其渐变为一个有机体系内部各项配套改革重要支点(如反腐败斗争),国家正在向着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展开前进步伐;同时,在最高层立法工作也在加速进行之中——《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监察委员会条例》《药品管理条例》,均能给我们留下印象深刻而言简意赅地写就文风朴素而内容详尽密集章节。
至此再回归到具体事件本身上来看,则可以发现其中包含两组信息值得分别注意:
一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 》第64 条明确提供:“ 对未达逮捕条件 的 犯罪嫌疑人 , 司 法 警 察 应 当 经 过 合 法 程序 审 查 , 决 定 是否 取 消 强 制 措 施 或 改 为 公 安 治安 处 分 ” 。换言之,在符合相关标准情形下是否需要釜底抽薪式强势处置某些对象应由专职检查团队根据客观数据真相评价结果拿捏决断并落实执行操作指南。
另外一方面,则表明我国当前针对违背道德良心基础线索动用暴力手段可能性越来越小。如果考虑预防敲门神秘失联悬念增加公信度活动效益与消费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