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因为各种原因被卷入法律纠纷中并需要进行刑事辩护的人越来越多。然而,在司法程序规定严密、证据要求高度确凿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还能保障每个被告享有公正审判和合理防御?
首先说一点是:虽然这样一个“充分发挥我方优势”的态度听起来总是让人感到舒服(作为胜诉那端),但它实际上不利于客观地评估案件;其次也应该指出:“以谦恭委曲待遇对手”可能可以获取更好结果。
无论如何,“质疑所有与客户偏见相反视角”,始终都应该成为任何一名执业律师所坚守的底线道义。即使面对明显罪行清晰可见或者撞击了你内心深处价值认同体系界限时,也不能放弃检验证据和调查过程必须具备完整透明性等基本原则。
毕竟,在司法解释中就已经有非常详细甚至琐碎化得令人嗓子哑去看三天两夜后依旧茫然无措内容说明了某些特殊类别案件处理方式及标准,并给予权力机关赋予相关裁量权。(比如最近流传颇广“中国式富豪躲税大战”,就涉及了钢铁企业家李国庆违规退股款问题)
此外,《民事诉讼制度》第9条还提醒我们:当具体适用现行立场政策产生困惑时,则需通过全面搜集历史文书记录资料以推断意图、借助专门术语表述技巧等方法自主确定正确结论。
所以呀~ 从根源上说,“只有满怀信念向前进”、“将唯物主义精神付诸实践”这种美好言辞其实并没有真正意义。(尽管乍眼看着像极华丽口号)重要的在于持续更新知识库同时活学活用;接收新信息容易影响初步预设构想设置改变方向格局展开重新开始打造建议草拟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