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了一起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其中多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这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该措施在北京的使用,而且越来越成为惯例。那么,“取保候审”究竟是什么?又何以会如此普遍应用呢?
首先解释下,“取保候审”指对于某些刑事案件中已经侦查完毕但尚未达到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承诺按时到场接受进一步调查、不离开所居住城市等限制性条件后获得自由,并定期前往相关机关配合调查。
针对公安机关之前容易滥用拘留和逮捕手段导致冤假错案等问题,《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没有必要逮捕或者不能立即执行逮捕的情形下,可以采取消息、传唤、抓获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因此,在符合相应程序和标准情况下,采用“取保候审”作为强制措施也就顺理成章。
其次说说它频频出现背后原因:根据上述《刑事诉讼法》,最终目的还是需要将涉及违反国家利益安全行为进行处理。同时考虑到社会稳定与个体权益平衡两方面需求(比如可能存在其他无辜亲友牵连),办案部门选择更加灵活变通地运用各种手段来完成任务显然更具优势——既能够有力打击违纪乱象, 又可兼顾大局发展与司法公正。
当然,“依据规范操作”的基础十分重要。“忠实记录证言过程”, “认真核实谁主张什么责任”, 进入阶段性节点时评估风险……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精心设计和落实;否则轻率使用随意放生只能带来治标不治本甚至推波助澜恶果。(如果您感觉身边遭遇类似事件,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总之,在当前信息化发展高速度带动着社交网络舆论聚焦效应增幅暴增背景下,《新闻联播》同样报道过专家建议:鸣枷喝止声音不能代替坐堂提问沟通方式, 任何一个政策都必须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