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的调查下,知名主持人某某因涉嫌猥亵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在接受讯问后获得了取保候审。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北京取保候审”或许是一个陌生的词汇。简单地说,就是指当一个人被警方立案侦查时,并非必须要羁押起来等待庭审结果出来才能获释回家;而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监视居住”、“拘留”,以及本次提到的“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控制性约束。
从表面上看,“北京取保候审”似乎给予嫌疑人更多自由空间并且体现法治精神——相信每个未定罪的人都有权利自由呼吸、行动和维护其合法权益。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种种问题:
首先,在执行过程中是否真正做到平等公正?虽然我们期待司法机构应该没有政治干预或经济影响力摆布下作为最高尺度衡量所有案件;可现实总归残酷无情——类似明星、大款甚至与执政者密切相关者常常具有特别优惠所谓VIP式服务(如此前曝光范冰冰逃税事件)。如果不能确立起纯粹完美客观标准,那么即使推进改革也只可能落得成为形式化程序而已。
其次,则需考虑当事客单位所处环境复杂度会带去怎样反效果。“监视居住”的限制较少容易避免责任飘忽不定(比如远离原工作场地),而选择其他手段则意味着将他置身于新环境内部分时间失去联系网络资源/信息收集渠道/沟通管道缩小……长时间悬挂在心理阴霾状态势必影响财务业绩投资计划私交圈子……
再加上目前我国司法系统基础建设水平整体欠缺、专业技能培训更新频率滞后等结构性障碍堆积导致全流程管理处理跨越困难重重……
如何解除以上问题?春秋战国时期商鞅变革敕命孕育民族英雄敬老爱幼思想启示:“今天你们完成我的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