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取保,等待审判
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对一名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士采取了“逍遥取保候审”的措施。这种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然而却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悉,此案是因该名被告涉嫌诈骗数额较大而被依法拘留。但由于其身份复杂、社会背景特殊以及具备高度认罪态度和自愿退赔部分资金等情况,在充分考虑到其未获得非法所得且有稳定工作收入来源后,警方最终决定给予其“逍遥取保”。
那么,“逍遥”二字究竟意味着什么?顾名思义就是让当事人可以暂时回归家庭生活,并享受相对自由的状态。但同时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要签下《承诺书》,确信本人无恶意;第二要居住在固定地址,并每天报到;第三需要接受监管部门随机检查等。
为何选择这样一个极端手段来处理案件?从官方解释看来主要出于两点原因:一是缓解办案压力和减轻羁押成本;二则能够增加疑犯合作意愿并达成更好调查结果。
尽管如此,“逍遥”是否真正契合司法精神还需进一步观察与评估。“既不能过多地做表面文章、苛求律师权利行使”,也不能忽视我们建立现代化治理体系所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公平正义!
总之,在我国当前形式下谨慎使用任何新型程序或制度都显得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