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一名知名企业家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带走。随后,他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这样的案例在我们身边并不鲜见,在司法实践中也非常普遍。
所谓“ 取保候审”,是指对未判决或者没有执行完毕刑事裁定书而又需要继续进行调查、补充侦查等工作期间 ,为确保其出庭应诉和协助检察机关开展依法追究活动 ,由监视居住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有管辖权的其他人民检察院向本区域内具有固定住所(户籍) 的犯罪嫌疑人发出通知书,并约束其必须按时到场接受调查 。
然而,对于此类“ 取保候审”情形下个别当事人及社会舆论存在着多重争议。 首先,“ 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刑 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对 犯 罪 嫌 疑 人 应 当 根 据 风 险 准 备 能 力 决 定 是否 强 制 措 施 。 ” 还需结合国家颁布之相关标准文件来确定强制措施数量级别以及适用范围。“风险预防能力”即评估现行程序限制自由度程度高低;同时还需要考虑专门财产安全性问题等各种变化环境因素。
再次,“ 取得任何证据都可以进行拘留 ”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呢?
举一个最常见但容易误解认识上错误示例就好比说:派驻单位收缴手机、电脑硬盘内容将成为证据提交给承办处室,大部分群体观念可能就只停留在 “我没干坏事怕啥”。可真相恰恰如反面故事版——
从2015年开始,《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明文规定「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者」要保存用户数据(登陆时间/源IP地址),通过技术手段抓包存档6个月以上直至2年以下!如果你曾经使用过微信/QQ空间上传图片文字信息,则你已无异于主动交代了所有线索甚至密码 (统计显示93%)。特殊资源利用外挂数字渠道许多精英都搞错过步鞋子!
最后,“ 执行长达数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