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必须通过合法手段收集到足够而且可靠的证据来支持其指控。因此,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警方会尽可能地搜集相关证据,并将这些材料提交给检察院。
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需要构建一个完整、连贯、有力度的“证据链”以支撑其指控。所谓“证据链”,是由一系列直接或间接相互联系并能推导出嫌疑人罪行事实与责任的各类物品、文件及口供等组成。
比如说,在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方面:如果警方只找到了部分赃款或者重要凭证,则无法确认涉嫌盗窃;但若发现失主遗留下来包含大量个性化信息特征(姓名卡片/生日礼物),根本不具备其他来源更强明确性别外还可以引申延伸至更多细节线索让我们得知作案时间地点等情况,则就容易形成起码初步认定那名男子为行凶者之观念。
当然,“断代式”的单一方法未必总是有效果——对于某些复杂事件(例如交通肇事)而言:“碰撞风险评价报告”、“医学鉴定意见书”、“车辆保险理赔记录”都极具参考意义;同时也存在着滥用专家论断从而造假舞弊问题, 这种时候仅仅依靠其中一个环节去确定真相显然难免有欠缺和误差 。因此构建完善且恰当权衡所有知情渠道才算是提高司法精确度打击违规乱象最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