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中,每个被告都有自己的故事。但并非所有人都值得同情和宽恕。
曾经接手过一起盗窃案件的我,遇到了一个名叫张某的被告。他承认自己偷走了别人家里价值数万元的物品,并将其卖掉获利。
然而,在法庭上听完张某口供后,我发现这位年轻男子竟然对于自己所犯下来触犯法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严重性毫不知悔改地言谈笑语,并试图推卸责任甚至诬陷其他无辜者。
这时候让我们反思一下:
当你拿着别人努力挣钱购买或收藏多年之物品去换取个人私欲满足时;
当你威逼、殴打或伤害强制给予财务支持者以此达成目标;
当你明知道自身正处于感染期仍坚决隐匿信息继续与外界交流传播……
那么,请问,
是否意识到“小动作”带来可能暴露出极具杀伤性风险?同时也代表着违规侵权行为?
是否体察过造成前述种种事件背后深层次原因——缺失良好家教育式及基础文化素养培养等方面问题?
如果您还未能理解以上内涵,则必须靠司法机关进行相应惩戒和引导!
回归张某案例本身,“活该”的定论显得再合适不过。最终权衡量度就是用心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