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某知名企业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带走。但与此同时,他也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
这一事件再次引起社会舆论对于“法不公”的质疑。然而,在我们看来,北京取保候审反映出了中国在推动司法改革、加强民主监督等多个方面所作出的积极努力和实际成效。
首先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合理行使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 没收追缴或者上网通缉案件中自愿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又无其他需要羁押其人身安全或者防止其销毁证据等必要情况;2. 犯罪嫌疑人年老体弱、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羁押。”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到点就是新时期坚持以“以人为本”思想为核心原则普及宏观政策制度化建设成功应用于具体工作当中。“最高检司前副部长孟祥锋说:“如果没有完善程序去平衡各种关系,并将整套流程纳入制度化轨道运转,则很难避免单红霞那样‘付钱买释放’式裹挟黑恶势力甚至掀起地域性交易风暴。””
从以上角度看待当前局面发展趋向和特点还需深层分析进行预计调查才能做好后续工作总结归类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