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后果自负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越来越注重法律意识。但仍有部分人不尽遵守相关规定,在一些行为上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知道了却故意犯罪就是“知法犯罪”,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应该由本身承担。
首先,“知”并非指对某个领域或者具体案件有所认识、接触过,并能够理解其中细节及影响等方面;而是在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之前主动制造违纪现象从中获取私利。“凡事预则立”的思想在任何时候都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那么当你做出了不合适甚至于已经构成刑事责任的行为时呢?除去被依据实际结果予以处置外还可能带给您生活变故、名誉受损乃至于家庭离异等问题!更严峻地说:失去工作机会;不能再获得最基础民政服务(如公积金); 无学历证书可供背景验证……导致恶性连锁反应!
此外,“欲盖弥彰”。如果一个人心虚或内心缺少正直感,则容易用各种方式掩盖错误。他/她可能采取与警察能力相匹配甚至超强攻击手段阻止调查, 进一步增加刑期长度.
总之,请记住:“天网恢恢!” “忠言逆耳。” 在每次选择前请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