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法律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刑事辩护旨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司法机关正当行使职权两大方面。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常常能够看到一些引发争议甚至是非议的案例。
对于被告来说,无论其罪名是否成立,都应该得到尊重、公平地受审,并且有资格获得有效的辩护。因此,“不认罪”本身并没有错处;反之,“承认罪行”的前提也只能建立在确凿无疑证据基础上。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却存在着道德伦理与职业操守之间产生分歧或者相互冲突问题:比如那些知晓客户所犯错误后依旧坚持“洗白”,以致最终劳民伤财等后果;还有就是明明清楚自己委托人已经违背了社会共同价值观念和责任担当精神却仍然放任不管……
毫无疑问这样偏离底线及失信风险高企模式必将影响整个市场积极运转效率与长期稳定发展态势。同时从更深层次考虑,则意味着开始动摇起诸多现代文化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根本形象框架。
换言之,在实践中遭遇各种挫败感、困惑感乃至心灰意冷时,请务必回归原点——你所站位于为何?真正需要做好怎么去完成工作目标?
总而言之,《妙笔生花》岛国木兰老师曾经主张:“用艺术家思维思考问题”。我个人十分赞同这种方法论技巧,并且强调其中一个核心属性即“敬畏”。
具备敬畏内涵,则可以让我们始终牢记自身专业特性服务对象和复杂羡慕需求结构永恒规律;具备敬畏视角,则可以让我们更加谨小慎微、审度周全地处理每件案子,勇攀顶端趋向完美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