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对知名主持人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和故意伤害罪两项犯罪嫌疑提起公诉。随着案件的进一步深入调查,该主持人于近日获得了取保候审通知书。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在依法限制其自由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讯问或者参加庭审等活动,并遵守监管要求。这种控制手段旨在确保被告不会逃跑或者干扰司法程序。
那么为什么需要实行“取保候审”呢?首先,“逃跑”问题是一个非常现实而严重的问题。如果没有相应政策来防止有关方面恶意操作,则势必导致无序社会秩序甚至给国家带来安全隐患;再次,“影响司法程序”的风险同样巨大——尤其当舆论场愈演愈烈时,可能使案件失去客观性与公正性。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存在出境可能、已经出境或者其他情形容易造成拒捕追诉等后果的, 可以执行羁押。” 但如何平衡个体权益与集体利益间关系协调发展则显得格外重要——即通过设立特别机构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并及时纠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