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除了物证和书证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证人。他们是在法庭上提供关于犯罪行为、被告人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方面信息和见解的个体。
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使用两种类型的目击者作为“直接”或“间接” 证据:目睹事件发生并能够描述细节或听到某些内容后从第三方获得知识。
然而,并不是所有出现在法庭上作为陈述者都可以被称之为"正式" 或 "合格”的 “警察”,因此必须仔细筛选、审核过程才可成其资历;否则将会减少对整个审判过程公正性 的信心。这也引起了律师与裁决官员之间涉及如何评估特定 见解价值等问题。
同时,“假设” 情境下可能存在各种潜在影响力(例如威逼利诱),甚至包括自愿地给予虚假陈述 。此类强制手段既危害社会秩序受损严重,更容易导致当权者滥用职权, 所以需要建立严谨完备有效应对措施去避免以上情形产生 ,确保每位参与该领域司法工作者遵循道德规范并坚持专业精神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