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是非常关键和必不可少的因素。无论是被告人还是原告,都需要充分准备好自己的证据来支持自己所主张的观点。那么,在刑事案件中,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够成为有效、合法且有说服力呢?
一、正式认定及排除非法收集到得到物品或资料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罪犯不能以任何理由否认他们犯了罪行”这一基本原则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并根植于相关立法之上。
其次,《中国民间隐私权保护白皮书》也明确指出:个人信息具有高度机密性和敏感性;未经授权而擅自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属于侵权行为。
考虑以上两者条件后再看待一个特殊情况:警察从嫌疑对象处获得某些物品或资料作为“线索”,又是否可以视同合理?答案显然是否定地。只有通过正式手续(如搜索令)取缔固体单位内部涉及调查范畴内容时方可使用该类捕杀方式——即使其中包含对嫌疑对象不利并最终导致起诉结果(例如走私商品清单等)
二、直接推断/间接推断
如果想进行更加详尽深入地探究,则需进入以下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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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推断型
相信大家平日里读报纸看新闻多少会遇见此类报道:“A男子XX路段开车违章, 路政员工拦下验票发现毒品。”显然在这种情形下,“直观”的目击事件就构成了“客观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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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接 推 断 型 如果 A 玩忽职守将 B 的账户密码交给 C ,C 将 B 的存款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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