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爱情的婚姻,真相到底是什么?
近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在这其中,北京作为中国经济文化中心城市之一,在离婚数量上也颇具代表性。而在众多因素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原因中,“没有爱情”成为一个常见的理由。
许多人认为“没有爱情”的确是破坏了夫妻感情和谐最大干扰者之一。“结合就应该基于彼此喜欢、尊重、信任以及共同目标与价值观”,一个忽视这些奉则建立起来将难以长久维持。
但从律师角度看待问题,则会发现背后存在更复杂深切动机——
首先需要明确:法律并未规定必须要有“爱情”。只需符合《民法典》里面对于家庭关系构筑所设条件即可(如男女双方自愿)。当然,《民法典》还规定:“夫妇应相互忠实,互相关心,教育抚养子女;”. 在某种程度上说 ,若缺少了前两项就不能达到后三项 。换言之 , 大部分时间内我们 不得不依赖着 父母望族传统期望等非个人意志力量 来推进事物进行 。 这样做虽然可能给无数次决斗留出余地 差错空间 和改变解释权 的可能 回避负责任 , 十足千篇一律 可惜眼下已经没办 法再回头 .
其次,在现今社会环境下,“没有爱”的状态十分普遍甘堵正常态 。 媒体影像塑造粉饰过去或美好未来 更容易引起群体追捧 . 自我完善 形象打造 成功生活展示 各类荣誉积累 etc. 获得满足和安全感比 “恋宁静 ”显然更加刹时且 盆友圈式 认证效果广泛 .
最重要的 是: 当你被告知: " 经济稳固 ", " 生孩子厨艺棒", 并能 将 家务琐事处理 得较好"时倘 若 他 ( 或她 ) 具备投资商业头脑 打工稳步职场拓展 发挥技巧优点 孝顺渊源 显示操守道义 见义勇行 ……那么是否可以考虑牵手? 关键词 : 实用主义+利益取向 必将风格各异组合交错呈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