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刑事案件越来越多地被关注。而在这些案件中,许多人都需要得到公平的辩护和裁决。因此,在保障司法公正方面,刑事辩护显然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要明确的是,“所有权利属于被告”,即一个人无论犯了什么罪行也应该享受到最基本的权利——进行合理且充分的辩护。尽管现实情况下会出现一些不可避免或者说极少数个体能够主动放弃自己所拥有权益以达成某种目标(比如认罪),但从制度角度看,则必须为每位嫌疑人提供专业、全面、客观并有效率服务。
其次就是“证据优劣之争”。任何一起刑事案件背后都存在着各种可能性和未知变量,并非绝对真相;同时由于调查过程中信息收集方式限制及其他原因等诸多问题导致部分证据产生偏颇甚至失真。针对这样复杂局面,《民诉法》规定:“书证、物证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指控结果依据;口供则需求支持”。“口供”的内容恰好包含了大量通过询问获得资料化语言表述形式记录下来透露出去态度意见想法等信息数据,请注意它们既包括检察机关警方工作者自身听取后再转写报告呈送上级处理时采用组装整合汇总方法所生成文档文件格式, 也包括当场询问录音视频笔录纪实技术手段直接保存精准反映涉嫌违纪违约事件发生经过全部环节程序流程详细描述素材类型资源管理系统档案库里归类存放备份留底版本等模式方法操作步骤. 因此,“口供”的来源是否可靠以及相关程序是否符合规范将影响整个审理进程乃至结论质量。
最后值得注意的还有社会舆论压力带来愈演愈热效应问题。“打黑除恶”、“扫黄打非”、“飓风行动”,似乎羡慕西方国家广泛开展电视节目邀请名律师主持紧急教育直播向市民普及《官商勾结突击队》《我爱我心》,但特别时期更应落实谨慎立场加强信念培育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推进改革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