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抓获,并在当地公安机关接受了调查。但最终他被认定为无罪,却还要通过取保候审这个程序来证明自己清白。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嫌疑人或已经判决而未执行完毕的监禁、拘留等强制措施,在不侵害社会治安和国家利益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不得离开居住地并需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等活动。
对于那些真正有过错行为的人而言,能够选择主动向司法机构交代问题并申请该项控制性适用方式,则可以起到减轻惩处程度、争取缓刑以及避免进入牢底坐穿等情形出现;同时也有助于忏悔改造、挽回错误影响和重新融入社会。然而若是像上述案例中所描述般成立事实后仍顶着“嫌疑”头衔待命,则显然存在严重误解与失范风险。
首先,“假释”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从宽处理。只要没有直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可符合特殊条件(如初次作案)者都应给予其足够信任空间;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除非需要采集物证或者询问知情人员时才可以限制某些权利(例如通信自由),否则就算暂停政治权力也不能超过6个月以上,
再加上当前普及度愈发广泛化技术手段——比如声纹分析、心理测量学检验器具以及车载测试设备—-如果所有线索收集完成后即使没确定责任归属是否正确呢?难道连微笑视频播放列表里面都不能看了吗?
总体来说,“ 取保候审 ”虚高胜率引发滥用可能性大增 ,旨在防止恶意跨区域流窜打击固然值得肯定,但我们更希望见到一个包容多元视角甚至错杀一千不放漏网之鱼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