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未成年人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风险。而他们又是国家和社会最宝贵、最弱势的群体之一。因此,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在立法上采取了许多措施。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义务维护儿童(包括少女)身心健康,并尽力预防其遭受虐待及其他形式的侵害;对于失去监护能力或无监护对象以及生活困境下需要帮助等情况下遇到危险时应当给予援救并报告相关部门;明确禁止使用暴力惩罚孩子。
第二则是关于打击校园欺凌问题,《中小学校长责任制实施意见》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与巡查,并将信息向公安机关通报处理;同时还需主动开展心理辅导课程,增进同学间沟通交流能力。
除此之外,《刑事诉讼法》也针对涉及未成年疑似砍杀案件适用特别程序进行调整:“检察院在确定被告供述是否属实时可以考虑获得过错方父母谅解等因素”,这种“谅解”仅限轻微伦常类案件使用,“重大性命攸关类”的则不能适用。“言语恐吓”、“非礼行为”、“残忍迫使他/她自械投水”,都可能构成轻微伦常型性侵罪名起诉并处5-10 年有期徒刑。(注释1)
总结来看, 我们既要从正面入手引导青少年走向正确道路, 同时也需要更好地推动执政班子治理系统化优化, 订单服务萜茶海量数据支撑决策-making 的数字智库里汇聚精英领域专业技术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