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权聘请一名律师进行辩护。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个权利并不完全属于他们自己。
例如,在美国联邦法院审理的重大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无力支付律师费用,则由政府派遣公共辩护官代表其进行辩护。同时,在中国也设立了法援制度,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但是对于一些高端客户和富裕家庭而言,并没有经济上的担忧。相反地,他们可能更加关心如何找到最好、最专业且成功率最高的律师团队来代表自己应诉。
此时,“谁来为罪犯辩护?”这个问题就变得尖锐起来:是否只有少数精英才能享受优质服务?其他普通群众则会因缺乏资金而陷入弱势境地吗?
面对这样复杂多元化及仍待改进之处明显的现实环境,《2019年度司法统计报告》指出:“要推动依靠机构建设等形式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即使我们都知道“钱可以解决任何问题”,可当涉及到正义与平等原则时,请问究竟该以怎样方式行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