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调查、起诉、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系列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证据收集和使用。
其中,作为搜集证据最主要渠道之一——“询问”也十分关键。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询问”的核心则是对涉案各方及相关目击者或知情者进行严格审核所得到的口供内容。
何谓“口供”
通俗地说,“口供”,即某种具有司法效力与价值,在未经强制措施下由当事人自愿提出,并通过书面形式记录保存于卷以备后用(如录音笔)。同时其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即:真实性高度可信,无违反正义原则等问题存在;否则不属于有效证明范畴内。
此外需注意区别:“认罪态度”,它仅代表犯罪嫌疑/被告本身是否承认了受害行为发生并意图接受处置;但不能单纯视作有利或劣势因素影响下向警察透露时产生类似结果从而构成完整可靠量化材料来源之一员。(例如只签字确认但拒绝配合其他信息获取)
司法工作者应该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注意,在所有情况下都需要尽可能采取保密控制措施确保获得资料不致泄漏给非正常相干对象甚至造成额外风险损失。(包含以下几点)
- 将每位见闻体验旁观参加事件者清晰登记姓名年龄地址联系方式职业状态等基础数据;
- 对将质变多次筛选后确定精华部分开展深入交流考核(时间上亦较灵活);
- 在线索趋向大转型前完成现场勘测与巡检初期安全评估;
- 根据近期特殊需求设立专门小组执行任务.
总结来看, 能够正确运用好“口供”这样一个重要手段,则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解决复杂恶性判例背景及防止错误裁定做出; 否则容易导致错案率增加、群众满意度低落等问题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