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规定,犯罪必须有行为和结果两个要件。而对于这两个要件来说,最重要、最直接的依据就是“证据”。在各种类型的证据中,“物证”作为一类非常特殊且重要的存在。
所谓“物证”,指得是与案情相关联,并能够从形态上明确表述出某些具体数据或信息(通俗点说就是实实在在可以看到摸到感受到),并由此推断出与案情有关系联结性质等内容来协助审判人员做决策。比如,在盗窃案发现了被盗走后遭弃置不管留下了衣服/鞋子/工具箱等东西;枪击事件时找到被打过射孔口、子弹壳;毒品交易时查获毒品包装纸张……都属于可能成为其中之一。
那么究竟什么样才算好用呢?首先我们需要看它是否足量:例如,在几乎所有涉及DNA检测技术应用领域内都会提供一个入门标准:“同源原则”,即新采集和储存起来以待使用前面向已知基因库进行验证匹配。“数量充分”的意思也正代表着可靠性更高:当然如果只拿捡回单只手套去排除掉别家保洁公司进场清洁带余温导致误解释还真难度挺大……
其次我们还需注意杜绝伪造问题。虽然多数生活片段里描写中国警方抓小偷总爱讲求暴力压制以至于经常引起争议甚至惧怕心理反应但其核心目标无外乎搜寻地面碎片试图组合获取线索信息罢了。「防范」自然不能少 —— 尤其针对那些容易仿冒改变状貌混淆视听欺骗初学者稚气未脱者们。「请勿私自触动」、「全程监控录像」、「锁住保存位置」「加密传输方式」と诸如此类安保管理环节若干操作方法早已见长效运转良好业务水平显眼提升。
总之「三白验收」「链式调取记录」「科技支持精神始终贯穿整个处理流程当中每一个环节!」往远处溯源,则来源复杂多样同时涵盖社会政治文化历史背景塑造影响日后司法公信力声誉;而站立时间轴稍微拉近再放眼周围,则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