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了一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该案在办理过程中引发社会关注。近日被取保候审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李某,在此次公开宣判后得以回家。
这场危机并没有像外界想象中那样严重。正义虽然需要维护,但也应当尽可能地体现对个体权益的尊重与保障。诉讼程序从来都不是铁板一块。
北京市司法局为这类“灰色”区域纠纷提供了更广泛、更有弹性、适用范围更加明确而又可操作性较高的处理方式——取保候审制度。通过经济形式化解争端,既能够达到快速解决问题,避免进入司法程序造成费时财力损失,同时还可以有效预防恶意竞争导致企业间剧烈斗争等极端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规定》第14条将小额非财产或者轻微伤害作为不立即羁押情节之一,并提出必须采取合适措施进行管束; 否则就容易造成监禁期满未结案甚至无罪释放等比较令社会舆论反感事件.
相信只要我们始终坚持真实客观原则,在科学精神指引下推动改革完善各项政策制度,则能使我国整个执系统稳健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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