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名涉嫌犯罪的公职人员被取保候审。据了解,该人员长期在重污染企业任职,并未对其违规排放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此案件引发舆论关注和反思:我们需要更加坚决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
我国现有多部环境保护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已经体现出良好效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松懈应对大气、水体等污染物的治理工作。首先要做到及时响应和处置各类违规排放情况;同时也要深入挖掘问题根源、建立完善监管机制,逐步减少甚至消除非正常生产活动导致的影响。
就拿雾霾来说,在许多城市里随处可见浓重黑色烟尘笼罩整个天空的景象令人心寒。“董事长当选全国政协委员”“xx公司因超标排放遭停产”……每次看到类似新闻报道都会感受到带给社会与自然界巨大压力所需付出之代价惊愕于无序增量式开发背后毁灭性困局将至。
而最佳方式则在于从防范上下手——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群众参与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考核办法,促使企业依纪依规运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技术产品,降低二级以上区域PM2.5年平均浓度34%左右……
总之,“碧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售出资源畸形泛滥只剩终极赢家——时间承载过去历史书写如今记忆成型向前映衬未来展示义务共同构筑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