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程序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收集和使用证据时必须遵守一些基本规则。
首先,只有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证据才能被视为有效。例如,如果警察以非法方式搜索了某个人,并发现了违禁品,则这些物品不能用作指控该人犯罪的依据。
其次,在出庭过程中提供且未经对方律师同意或者没有事先通知而直接提交新材料、新论点等情况下应当予以排除或延期审理;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交书面说明、鉴定报告等材料造成对方损失后果,由责任方赔偿。
此外,在取得并呈交给裁判机关之前需要根據相关規則进行認可(如公証)和保全(如加盖企业公章) 。否则可能会被认为不具备足夠信服力并因此无效化。
最后,请注意,“间接” 或“推断性”的 防御性 调查结果 不能单纯地充当原始凭证!仅准确描述已获取到实际信息及数据即可!
总体上说:各种形式来源 的 视频/录音 记载 纸质文件记录 ,名片/签名卡 指南牌车票 手写笔记 就算涂改也可以作为佐议资 料 提供参考.
好好利用這個小技巧来增强自身胜率吧!
PS:请务必格外留心随口泄露公司内部秘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