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础。而这个基础必须建立在法律本身具有公正和不可侵犯性两大特点之上。
首先,法律要求公正。所谓“无罪推定”,就是表明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应当享有受到客观、全面、准确审查证据的权利,并且除非经过充分调查取得足够证据,否则不能轻易认为其有罪。此外,在各种司法程序中都存在着相对平等地对待所有参加诉讼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的原则,即使涉及强势群体或者政治敏感问题也不能例外。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来保持司法制度内部机制运行时始终坚守规范标准才能真实反映出一个社会日渐完善系统化合理化进程。
其次,尽管国家需要发挥好管理作用并采取适当手段打击违纪乱纲事件, 但该处理方式却总是遭受质疑是否涉嫌干预自由裁量甚至影响判断结果。“一国两制”下香港可以说拥护以英美传统模式为主导在普通领域开展工作,然而最近多起关于言论自由限缩等互联网监管议题引爆舆情,则给我们警示——任何团队或组织如果忘记了职责界限将可能导致失去信誉甚至同样产生类似风险局面。 因此,在司法活动过程中必须同时重视专业技术素质水平提高与道义艰辛思考融入其中;仅靠单方面指令命令执行偏离初衷目标意愿操作方法胡搞滥竽充数根本走向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