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国家权力最为直接、强制性地介入个人自由和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一种行政干预,对于其审判结果需要高度严谨和公正。而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关键依赖于证据是否充分、可靠以及真实。
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方会通过各种方式来销毁原本存在的物证或者口供等重要材料。因此我们必须要采取措施进行有效保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立案之后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做出相应决定,并将相关情况通知涉及到其他可能具有知悉权利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同时还可以指派专门工作组前往现场调查收集相关数据并封存确凿无误时所发现得所有物品。除此之外,如遇紧急情形则还可提前启动程序进行限制性措施执行(比如扣留)。
另一方面,《民诉法》也明确了针对特殊情境下常见得鱼目混珠、虚构信息问题:如果某项内容不能用书面方式保存,则可以使用影印件代替原始记录;若文件数量太大难以整理归档,则也不排除建立电子文档库/数据库等新型管理模式予以解决问题。(注:需符合安全备份标准)
总体上说,“临时”“长期”两类掩盖迹象手段都会导致真相被隐藏甚至逆转裁量结论——那么维持客观平衡就显得愈加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