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因犯罪行为而受到惩处的司法程序。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而如何确定其有罪性和责任性则需要依靠充分、确凿、合法有效的证据来支持。但实际上,在不少情况下我们会面临“证明难”的困境。
所谓“证明难”,即指控方无力提供足够数量或者质量不高等原因导致缺乏关键性物证和目击者作出客观真实描述等问题;此外还包括审查机构或相关专家鉴定技术水平低下以及诉讼程序失当造成取得信息片段化和泄露度增加等后果影响了判决结果公正与权威。
一个经典例子就是《白银市杀警案》:2006年4月19日晚间9时40分左右,甘肃省白银市交通运输局职工王某驾车途经城区东门岗口路遇红灯停车时突然向前撞入护栏并坠入沟内引起爆炸,并迅速逃离现场。教师周某看见该事件并报警成功将嫌疑人找回询问(两名民警牺牲)。但由于没有直接目击枪手开火, 也没有其他可信赖第三方线索印发确认其射击动机, 最终只能认为王某具备主观恶意打伤他们二位. 四川大学吕文涛律师说:“这样推断昭示着我国仍存在‘非理论’辩解方式。”
以上例子说明,“完全否认自己做错了”、“获利数额未知”的特点使得检察院虽然怀疑甘肃安监局剥夺生命领域里执政府官员可能存在收钱办事黑暗勾当 ,却不能轻易立案调查 。 裁池除去如果搜集资料混乱 , 在处理流程上应注意保密戒律弥补相互配合环节漏洞 ,从多角度考虑是否已达到预期效果 ? 及早制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