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使用电子签名作为合同签署方式。然而,在这种新兴技术下,法律认可和实际应用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何谓“电子签名”。简单地说,它是指以数据形式出现,并具有校验其真实性、完整性等要素特点的个人或组织行为记录。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 signature 法》规定:“符合本法第十二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条件并经过保全措施确证其安全性及能够确定文书归属权和文书内容完整无误”的行为即构成有效的“电子 signature ”。
那么,“是否可以采取纯粹通过线上生成出一个图像文件,并将此视作‘印章’”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此,在选择任何一家提供在线 electronic signature 服务商之前,请务必确认该公司所提供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监管要求。
除了技术问题外, 在实践中也会面临其他挑战. 深圳市某互联网金融公司就曾因未妥善管理客户信息遭到约束处分. 尤其对于涉密信息泄露、虚假交易等领域, 须高度重视.
另外值得注意: 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才能生效. 合同订立时需明确各方身份资质鉴别情况; 对于债权债务关系不明晰/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均可能导致判决结果被撤销.
总体而言,E-Signature 技术已逐渐进入日常工作范畴之内但尚未广泛接受;同时还需加强政府部门对 E-Signature 司法效力依据制度建设以推动更多业态变革利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