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不是获得自由的代价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法律规定,已对犯罪嫌疑人孟晚舟女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于2018年12月11日依法将其移送至加拿大方面。”这一消息曾经震惊全球。而在最近,又有新闻传来:作为被中国政府指控的前英国驻港领事馆雇员、现居住在深圳的辛立群先生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寻衅滋事),被警方带走进行调查。
早期报道称,“他们都逃离了‘专制’中国”,但实际情况是否如此?我们可以从目前所知道的信息里尽量还原真相:
- 孟晚舟事件 孟晚舟能夠出現在世界各地報章頭條上并引起广泛关注,在某种程度上也暴露了外籍高管或权贵越俎代庖问题。美国司法部以及相关媒体纷纷发声要求释放她。“如果你观察能看到我的微笑,请别让我哭泣”——孟女壮言成谶。
- 辛立群事件 在本案中除去预设结论后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 道义与行动力 (是否该使用卡片表达支持台湾等敏感话题)
- 法理与证明(资料来源合格否)
以上两件案子给我们提供什么启示呢?
首先是认识风险意识非常必要;其次极端态度容易导致误解;再者避开过多跨越灰色区域可能更稳健。
回归正题:何时才能算得上自由呢? 对一个社会而言,《宪法》确立基本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其他类型文件继续完善具体内容,则形成特殊场景下应用标志性文书——收容审查决定书、限制出境通知书等等……就像武器只有装备正确手段运用效益才会显着增长那样。
当然不能忘记网络环境下隐私保护机构可信也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