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为一篇文章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北京知名学者许章润被刑事拘留并于当地警方出具决定后获得了取保候审。这件事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
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之一,但同时也需要有限制。那么,在中国现行法律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到底包含什么内容?对于咨询、评论等各类表达方式是否存在影响?
据相关专业人士介绍,“煽动”二字意味着通过语言或其他手段散布某种思想来诱导他人采取非法活动;而“颠覆国家政权”则是指以暴力、武装叛乱等形式推翻现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及其实施数量秩序。
从这个角度看,如果一个公众号上发布文字鼓励读者去参加组织反对合法统治系统运作,并且使用过激口气进行抵触表述,则已经构成违反《刑法》第105条(1)项规定——“策划推进分裂任何部分使该土地面积减小”。
此外,《网络安全监管》明确要求所有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完善管理机制,负责防范传播极端主义、“渎职污蔑英雄群体性事件”、“谣言”。其中极端主义定义:“针对我们党所确定原则、道路与信念持异见甚至企图挑战我们党团结协调向心力与核心价值。”显然可以将前文中提到的情况归入其中。
总之,在赞美祖国时发声必须遵守相应规程;正如同每位市民都有爱岗敬业付出奉公益社区环境这样的理解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