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原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次日,他获得了取保候审。这一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且让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中国司法体系的改革和发展。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过去几十年中,中国已经做出了重大努力来完善其司法体系并提高公民权利和自由程度。其中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对于“取保候审”程序规定不断加强和修改。
在新版本《刑事诉讼法》下,“取保候审”的条件变得更为明确,并且增加了相关权限限制条款以及监督机构等内容。“涉黑案件、恶性伤害案件、财产犯罪案件”等情况下将不能适用该措施;同时也要求有稳定住所或者工作单位等基本条件方可执行此项手续。
然而,在具体实践操作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第一点在于,虽然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符合相应资格即能够通过“ 取 保 候 审 ” 程 序 ,但 在 实 施 中 很 多 情 况 下 却 是 具 有 明 显 的 根 据 地 区 差 异 性 。 打比方说 , 对 同 样 营 商 维 权 推 广 行 动 中 的 投 联 方 和 非 投联 方 就可能分别遭受不同待遇(前者较容易顺利完成流程);甚至个别地区仍旧存在向当事人索费用之类违反立场纲领的行径。(如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某派出所向多名商户收缴非正常数额押金)
第二点则牵扯到警察侦查方式是否专业化及合理性问题——近年来网络舆论中频频爆料涉嫌滥捕乱抓打压式微型企业困境时时发生。如果政府随意滥用“ 取 保 候 审 ” 进行羁禁,则会给小微企业带来巨大风险影响其正常运营活动,导致无尽互赖链条间交错复杂造成整个城镇消极效应波动放大.
因此可以看见,《 刑 法 改 革 计 划 (草 案 )》 提 出 “ 因 特 此 设 立 ‘ 存 在 控 制 ’ 授权”,期望通过内外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