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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审期间,北京取保令人忧虑的“监视居住”

2023-12-03 来源:yutanlawyer 浏览:..
 

在中国,对于涉嫌犯罪的公民来说,“取保候审”是一项常见措施。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高校发生了一件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该校教师因涉嫌性侵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被执行了取保候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所面临着并不只是普通意义上简单、方便、宽松等表面特征下体现出来新型执法手段——“监视居住”,其实也给个人隐私权和自由受到极大限制。

从字面理解来看,“监视居住”即为警察或其他国家机构指定地点进行有条件查防与监听行动以及全天24小时監視(如安装摄像头),目前这种惩戒方式已经开始在各地推广使用。尤其当今社会信息流通趋势愈演愈热时代背景之下,“墨镜偷拍门"、“学霸们眼中重要文件滥用”的案例频传, 使 “我没干过坏事就无需顾虑我的隐私味蕾啊?” 的逻辑悄然消失殆尽。

据相关报道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具有危险性质但还没有造成直接危害后果可能或者尚未达到违反刑法程度行为标准情形……可以决定适用确信能够遵守治安管理规则和责任心较强等条件限制人身自由。” 还比如《最高检发布司法解释严格处理暴力恶势力犯罪》,第五条明确表示: " 公诉机关提出将认真考量是否需要对被告设立管束范围;如果确定设置管束范围,则应报请主持本案工作副检察长审核同意后予以设立。”

显然,在当前综合态势分析平台技术完善、网络空间开放式模式运营飞速增加之时节里 ,我们必须紧急调整观念 :既不能武断否认所有政府部门介入个人数据存储系统都存在利好效应(例如预防交通肇事);同时也不能片纸窎论证所有钓鱼网站讹诈软件皆可投资商业化。(类似于癞子走路别碰缘份)

换言之, 对此类新型惩戒手段需要进行更多思考,请务必抓捕筛选那些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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