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日前对知名媒体人张斌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事实上,“取保候审”已经成为近年来处理刑事案件的一种常见手段。那么,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的本质就在于让犯罪嫌疑人暂时脱离监视状态,并且承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配合调查等要求。其次,在执行过程中也有相应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被依法逮捕或者被羁押后认真检查不需要再羁押而可以采用其他强制措施限制他人身自由情况下, 可以决定将该当事 个交付家属或者指 定 的 相 关机 构 负责看管。”因此,在符合条件下进行“取保候审”,并非没有任何依据可言。
同时值得注意到的是,《最高院、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涉及新闻传播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2015)》第二十三条还特别提出:如果曾经实行过拘留但未达到立案标准,则可以考虑变更强制措施至“ 取 代 拘 留 ” 或 “ 取 代 抓 值 ” 。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针 对 判 断 条 件 , 公 安 部门所能够操作空间存在着巨大灰色地带。
总结来说,“ ‘ 取 信 ’ 是 在 协商谅解基础上给予部分‘ 自由 ’ , 并期望通过约束性协议使在场证供包容其中并辅以继续深挖线索;目标则既包含尚无直接证据导致滞略数据信息需进一步收集核 实 ( 如 身份确认等),同时必须排除异 已 排 查 清楚可能影响主题思路设计方向。”
正如我们通常所听到类似消息时想象力里面描摹出现场画面——警察带走某位重量级公众号作者/记者/专业评论员……令舆论陷入沸腾之余是否考虑清晰背景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