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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合同中的竞业限制

2023-12-05 来源:yutanlawyer 浏览:..
 

相关法律知识——合同中的竞业限制

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会加入一些特别条款,比如竞业限制。那么什么是竞业限制?它符不符合法律规定呢?

  1. 竞业限制定义

所谓“竞业”,即指从事与原工作相同或类似行当、具有直接商务联系的经济活动。而“竟争对手”则是指企图取代本公司市场份额或者招揽其客户群体等。

因此,“禁止就职于该领域内其他企事業单位”的约束内容被称之为"非常规性质" 的协议 - 競業禁止义务(Non-competition Obligation),简称「NCO」。

  1. 符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立法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第二十三章第九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受雇员工约定,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年内,不得在设区城市范围以外从事原用人单位所履行职责相同或者类似的经营活动,并支付补偿金;但是受雇员工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完全履行了由他承担的保密义务,则用人 单位 不得主张上述权利。

也就是说,在我 国 法 律 规 定下 , 对 已 经 员 工 进 行 端 局 设 下 出 如 上 的 青 藏 (NCO) 条 款 是 可 以 推 衍 和 实 施 。这个实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在时间方面要进行严格控管;
  • 内容必须清晰表达;
  • 收到反噬风险时应提前避免成立。

总体来看,《 中华民族共和国 劳 动 合 议 海 关 正 式 解释 第7号》将对 NCO 具体适用情况及标准再次详细说明并进一步厘清纠纷环节问题。

结语 最近出现较多涉及 NCO 失败案例,苦果都只会流向最初设计契約书草稿時期缺少良好視野角度考虑、「复读照搬」惡俗致使;随着司法判断理念更迭变化,NOC发挪弹性正在越來越小,未来愈演愈烈地局面显然值得警鐘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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