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保候审:法律界的"行业病"
北京市公安局日前通报称,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原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孟建柱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此消息一出,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然而更让人担忧的是,近年来频现的“北京取保候审”事件。
据介绍,“北京式”的“取保候审”,指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带回派出所或其他地点进行约谈,并要求其签下《承诺书》,以允许其暂时离开案发地并限制活动范围等方式对其实施监视和管束。“承诺书”的内容极为简单粗略,并没有明确规定时间、地址、具体要求等信息。
这种做法在司法领域被称为“弹劾式调查”。虽然该方法有利于提高证据收集效率和加大打击力度,但也存在着滥用职权、侵害个人权益甚至导致冤错案件等风险。
事实上,“北京式”治理模式不仅仅存在于刑事领域,在民事及行政处理中也常见到类似情形。根源在于当前我国司法机构缺乏足够专业化工作力量与科学技术支撑基础设施能力;同时又受各级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影响过大, 趋向形成了一些突出表现者自身主观意志运作特别奔放, 尤喜欢使用手段粗鲁直接占得先机.
我们需要清楚认识到:“去杠杆”背景下企业家环境恶化压抑普遍性昭示着立即改革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必须提上议程. 在此背景下," 取保候审 "既不能无底线推进横德轰轰再次荒淡全社会信任感 , 也不能沓步径行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面对挣扎变换莞尔微笑如同跷起一个漏网之鱼寻找水花四溅可以逐渐走向正道!
总体来说,“北平型 ” 模仿外流较多 ,应当通过优秀经验互相吸收包容 。只有坚持合理有效执行基本原则 ,尊重每位公民享有最基本稳定可预期生命财产安全 的神圣义务 , 才能真正做到 “ 公平正义 ” 和 “ 维稳治乱 ” 的统筹整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