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相辩护,让公正伸张
从事刑事辩护律师这个职业已经有十几年了。每次接到案子的时候,我都会想象自己就是被告人或者受害者,尽可能地理解他们的感受和处境。因此,在我的心中,“为真相辩护”不仅仅是一种工作职责,更是一份使命。
在中国法制建设日益完善、司法改革逐步深入的今天,我们能够看到越来越多冤假错案得以纠正和避免。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现实情况:还有许多无声无息、甚至默默承担着错误后果的人需要我们去挖掘真相并进行维权。
近些年来涉及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类型案件不断增长,在处理此类复杂敏感问题上显然缺乏相关经验与手段成为普遍难题之一;而且由于社交媒体发达,并且具备传播速度快广泛性强等特点, 容易引起大量关注, 这对当事人造成极大困扰.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 刑事律师必须融合各方资源优势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确保客户利益最小化损失.
例如某公司员工因涉嫌侵占公司财产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证据确凿”,检察官认定其主观恶意明显,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虽然该员工提供了相关资料说明钱款均系领导指示行动所致,则领导却予以否认回击;若非我出面配合技术专家分析监视录像内容搜集其他佐证物品并结合企业运营流程筛选目标线索推进整个过程则难以洗清污名。
通过调防止赖账违约金条款包含在内属于比如银行电商平台产品服务契约范畴内环节可以看出获取硬性物证只是程序执行过程里头部分重要内容; 另外根据《民间借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民间借贷本身没有非常明晰直白书写文档(符号)确认即可生效审计记录表格也应按期更新存档(保存时间两年以上) ,如果不能满足条件那么裁判结果基本没啥好说服力.
彼时求学国外学院时代曾参加美国哥伦比亚Law School Summer Program 留给我的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