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因涉嫌性侵犯罪被警方拘留两个多月之久的知名主播阎维文,在获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决定后于9月3日晚间出狱。这样一个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限制人身自由”的思考和讨论。
据了解,阎维文在未经过调查组全面证言采集、现场勘验等科学形式化程序下遭到抓捕,并在羁押期间长时间地接受着不必要而且有较强精神压迫意味的询问与盘问。然而,在该案件进行到一半时却发生了戏剧性情节:检察机关撤销原先对其提起控诉并建议放回家中待刑满释放。
此外,《求是》杂志曾就司法改革问题专门发表文章称:“我们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尽可能少用刑拘手段。”可见目前司法体系已经开始重视处理类似事件所需具备的基本素质——合理、公正、高效及规范化程度较高等特点。
实际上,“红色通缉令”、“网上追逃”更是成为当前我国承认和推行网络治安管理模式常态化运作最突出标志之一。“互联网+监管”,成为新型技术手段给传统监管方式注入活力并搬动整个政府治理框架现代化进程加速器。同时也促使反腐败斗争从单纯打击走向预防与惩处相结合;构筑信息共享开示平台增强金融风险守住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凝聚社会信任感等趋势显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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