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证据确凿”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一些常见情况,让我们更加需要了解什么是真正的“证据”。
首先,在某些场合下,口供并不属于可靠的证明手段。例如当事人因被逼迫或其他原因作伪口供;亲友等关系密切者之间相互指责、攻击而出具虚假口供等。
其次,在收集物品上也有着严格要求。由于目击者记忆可能发生变化或遗漏重要信息,警方通常将注意力放在与犯罪行为相关联及能够提取DNA分析数据以确定身份信息等高质量材料上。
此外,在处理涉及到复杂技术问题时(如网络黑客攻击),必须富有专业知识才能进行调查,并掌握足够充分且权威来源的技术资料来支持对犯罪过程所需综合性推理结论。
最后值得强调:即便找到了大量直接较清晰地显示出整个事件过程构成线索链条形式制定起来非常完备和连贯串联所有动机、手段、效果环节, 也不能立马断言这就是 “铁案如山”。除非审慎地考虑多种可能性产生反思同时排除误导想象空间引起失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