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连续发生了多起涉嫌违反国家法律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随着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采取措施,其中不少被采用了“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在未满足逮捕条件或者不宜执行逮捕时,对犯罪嫌疑人实行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并约定其到案接受调查、侦查和开庭审理等活动。这种办法可以确保当事人出现在司法机关面前配合调查工作,并且避免因过度限制个人自由而导致社会影响恶劣。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以拘留为限令其到场不能达到本条款规定之效果时……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纳入‘监视居住’。”也就是说,“监视居住”并非一项新概念,在中国已有明文规范。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三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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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相当”。意即此类手段应该尽可能地贴近正式逮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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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证据能力。“只有客观存在有效证据支撑下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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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符合时间上长期预警性思想。“如需要较长时间,则需及早提请检察院批准”。
总体来看,“取保候审”除了具备紧急处置危险情况外,还应考虑更加全面、科学化地运用各种复杂手段(比如电子脚镣)解决当前问题。毒品、黑恶团伙甚至网络犯罪分子都将成为防护对象之一。
最后我们再回归主题——北京市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清风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聚优秀资源打造精神文明建设先锋城市。希望所有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政策落实工作计划与年度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