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宣布,对一名因涉嫌违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被调查的高级干部进行了取保候审。这则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不仅是因为该案件本身具有重大影响力和典型性,更重要的是,在当前中国严打腐败、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的背景下,“北京取保候审”成为一个极富争议和压力交汇之处。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任何人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无论其社会地位如何、财富数量多少、政治面貌是否优越等条件如何,只要触犯刑律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司法制度监督与惩戒。在此基础上,“北京取保候审”所带来各种声音实际上也表达出我们整个社会普遍呼唤“平等正义”的心态。
然而,在现实层面,“平等正义”的理念难以得到完全落实。“风水轮流转”,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从过去若干年内发生的某些案例可以看到, 越来越多已经或者曾经控制资源分配渠道并牟利于其中甚至骄横跳境界以上领导干部向外逃窜时却能够依靠自己手头握有庞大资产运用金钱购买假证书造假材料企图逃离洛阳囚车群众爆恶语后还能真の摸进西藏. 还欺诈野豹式行动队费用非常昭示我们: 当权者如果形同虚设, 法纪失效时将给社会带来怎样震撼?
回归今天主角——那么问题就在于:“北京取保候审”究竟能否坚持办案程序合理化原则,并使所有参与方(包括当事人)合情合理满意? 通俗地说 “放弃警告书”, 打算直接送他进看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