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最新进展:该案已有多名被调查人员被采取了强制措施,并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其中,在依法对一名副局级干部实行刑事拘留后,经过严密侦查和充分证据搜集,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这位副局级干部长期从事基层工作、曾任公安机关重要领导职务,在政治上出现问题引发高度关注。此次落网也再次提醒我们,“老虎”、“苍蝇”都不能放过!
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加大、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于2018年3月1日正式生效并开始实行。它将原来针对公务员违纪违规行为所做出的处置扩大到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即包括除代表全体人民或地方各族群众参与管理运用资金等方面外其他受雇于中国境内团体组织及个体社会组织从事公共管理活动以及执行公权力任务的自然人。
同时,《条例》还赋予监察机关更广泛而有效率的权限,“凡是利益相关单位未能协助配合”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询问当事对象本身;“必须向利益相关单位请求协助但遭到阻碍”的情况下则可向司法机构申请支持。“三旨意见书”(指立即整改建议书、送达听证会告知书和送达谈话笔录)也成为打击贿赂手段之一——如果收到,则需尽快整改;如果没有回复,则视同默认处理结果……
总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你是否抱有轻松态度,请记住:“今天说‘NO’明天就可能没得说。”许多曾飞黄沧桑者因此失去前程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