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曾经遇到过各种案件。有的被告人是因小错而惹上大麻烦,有的则是无心之失导致严重后果。但也不乏一些“活该”的案例。
这里所说的“活该”,并非出于对被告人本身或其行为认同与否(毕竟一个人是否应当受罚,并不能完全由我们个体决定),而是指某些情况下被告自食恶果、蒙羞受责实属意料中之事。
比如,在庭审现场听证时发生了多次打断法官发言、威胁证人等违规行为;或者在劝诱和警示都没有效果下,仍然执意继续卖淫嫖娼…… 这样明显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原则性极强、基础普适性极高甚至可以称得上常识化问题还需要通过司法机关来制裁,“真香”!
尽管如此,“活该”并不代表着我们可以随便去剥夺别人合理权益——任何一个国家都离不开正义与秩序保持平衡。「谔谔」地幸灾乐祸固然可笑低级甚至可能会招致道德惩戒、「阅读障碍」类似工具只能给用户提供简单信息片段「你懂得?」
回归主题:假设您已经成立了起初站队错误造成自己陷入困境这个前置条件,请务必清楚记忆和振奋精神力量满怀信心面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