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一系列高调案件引发了公众对"取保候审"这个词汇的关注。最近又有多名知名人士因涉嫌犯罪被采用该措施。那么,“取保候审”究竟是什么?它与刑事程序中哪些环节相关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概念:所谓“取保”,即由警方或检察院等执法部门决定释放被羁押者,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应义务;而“候审”,则指未经起诉、也未进入庭前程序阶段之前,在适当场合下暂时不必拘禁疑罪对象,并依据既定流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
北京市第二看守所为此专设了一间平面式协查办公区域及三间讯问房,配备监视器和录音设备,在充分考虑到权利平衡基础上尽可能地凸显司法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的具体条件和操作方法都非常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于触犯轻微罪行但不能立即处置并有逃避迹象或已经达到传唤标准的案件可以实行‘ 取 代 羁 押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 诉 讼 法〉若干问题 的 规 定 (试 行)》,亦将情形作出进一步解读:
如果故意杀死他(她),故意伤害他(她)致重残或死亡 ……无固定住址、单位地址隐晦不清; ……外籍身份证明文件存在缺陷; 以上种种情况均满足,则可按正常手续进行 “ 取 代 羁 押 ” 操作。
总之, 能否通过 "使用' ‘聚集性’ '预防' '管理'" 四大方式有效地做好本项工作成为当前政策导向下推动改革整顿深化落实各项任务走向成功路径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