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一名涉嫌犯罪的人员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这不仅是对该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的必然结果,更展示了中国司法系统追求公正、客观、透明原则所带来成果。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的方针早已实行多年,并且通过改革完善得越来越规范化。无论何时何地,在任意一个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如实供述其所犯错误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则可获得相应减轻处罚或者免于惩戒等优待政策。
反之,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对涉嫌危害社会稳定和安全以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事件进行进一步深入调查甚至拘留。而此时“北京市检察机关提出异议”、“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后再予批准”、“确需羁押须经过本区域内2个以上单位批准”,各种规章制度都将紧密环绕着整个程序流程。
其中最具代表性就是“采用限制自由措施”。我们常听到警方通报:“目前A某因XXX问题正在接受治安拘留;B某因XX问题被刑事拘留。”这就属于限制自由措施——简单说就是直接剥夺你身体活动权利(但不能影响您基本生存条件),强行约束住你达到相关办案目标。
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执行呢?比如怀疑有跨境走私集团存在;发现网络传销魔盒黑幕;证据表明恶势力组织纠纷与打击报复事件……类似场景还有很多。“限制自由”的好处也显而易见:可以防止他们逃避侦查或者毁灭证据 同时也加快了办理速度 。
回归今年发生在首都城市府里面那起特别典型的例子上,《计算机信息网络与高技术》杂志社总编姬先风敲碎黝黑色键盘字模是否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数据普通难友可能看不懂 ,但专业领域能立即感知背后隐藏着洛阳银行账号密码泄露外企数据库内容窃密 系列电信欺诈套路暴露……数十项列表式巨额资金交